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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差役是赋税、差役、地租等内容的统称,“乌拉”一词是无偿劳役的意思,种类繁多,包括各种劳役、捐税、地租等。各种各样的差税是有规定的,领主需要什么,就有什么差。农奴和奴隶们面对的差役赋税名目繁多,它们被形象地分为两类:一类叫“刚捉”,意思是“用腿走路的差”,即劳役差,包括人、牛、马、驴等所支应的劳役。一类叫“拉屯”,意思是“用手拿出去的差”,包括各种实物、货币等等。这两类差有交纳一定数量粮食的土地赋税,如差巴按土地克数每年交纳粮食的“萨差”;有专项差地的税租,如传大昭的柴钱差、驻藏大臣的用粮税等;有专项差的差役,如支应“马岗地”、“驿差地”的差役;还有商业税等等。政府的乌拉差役主要是:无偿供应   人力、畜力运送持有政府乌拉牌令的一切人员和物资;接待来往官吏,为因公外出的办事人员和过路藏军,无偿提供住宿。缴纳实物,包括粮食、酥油、牛羊肉等,这些被称为外差。劳役差、实物差名目繁多,谁也说不清有多少种。据有关学者的不完全统计,仅噶厦政府一年的乌拉差役就达1892种。
  “内差”是农奴和领主家内奴隶向贵族、寺院庄园内交纳的实物和担负的劳役。因为贵族、寺院庄园自营地比重大,内差多为劳役差。支内差是无偿的。领主自营地越大,支内差越多,农奴所受的剥削就越重。如功德林寺在墨竹工卡县的庄园道布溪卡有自营地300克,份地仅有165克。由此可见,庄园农奴的差役相当沉重。自营地上差役的种类和支差天数(时
  西藏地方法律《十六法典》间)也多得惊人,从以下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堆穷身受的内差劳役是极其沉重的。墨竹工卡县伦布溪卡是噶厦政府的一个庄园,米玛是该庄园的一户堆穷。他家种内差地15克,每年支差役如下:长年差1人360天,剪羊毛1人1天,修水堤1人1天,磨菜油1人1天,耕地1人(耕牛2头)4天,秋天运肥1人(黄牛2头)5天,看庄稼1人60天,打场1人2天,磨青稞1人4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