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真伪谁辨?
作者:北京青年报/张天蔚 北京晨报实习记者/彭岚兰          录入新月于 April 06, 2003 at 12:15:02:
■新一轮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已启动 ■市场上“名牌”泛滥引出话题

国家质检总局:违规评选严重混淆消费者视听

  近日,由中国名牌战略委员会组织的新一轮全国名牌评选活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围绕这一消息的传出,厂家和消费者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心态。众多企业态度积极,希望入选以扩大产品声望。而很多消费者则怀有疑虑 ,因为市场上很多产品都打着“中国公认名牌”、“全国销量第一”、“某某博览会金奖”等招牌,真真假假,令消费者难以判断与选择。记者就“中国名牌”的真伪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

  正宗名牌谁来评?

  早在2002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就明确表明:合法有效的中国名牌产品只有两类,一类是“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进行评选;一类是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名牌产品的评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牌战略推进机构进行评选。除此之外,其他各种形式的名牌评比、评价行为结果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近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钢琴、饮料、化妆品等26类产品可参加今年新一轮的评选活动,除此以外的产品将无缘此次选拔。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凡符合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按规定时间,到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

  名牌“名”在何处?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需具备“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等8个条件。

  据国家质检总局数据:2001年和2002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先后在31类产品中评价出180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

  违规评选缘何屡禁不止?

  品牌是一种产品的标志,它在消费者中被认可的程度直接关系产品销售和企业存活。因此,企业和商家“重品牌、树名牌”的意识越来越强。

  违规评选正是基于企业和商家的这一心态滋生出来,实际上它严重混淆了消费者视听,破坏了健康的消费环境。那些伪劣产品妄图通过评选笼罩“名牌”的光辉,而优质产品也陷入了名目繁多的评优活动的困扰中。不论怎样,最终受害的都是一头雾水的消费者。
(北京晨报实习记者 彭岚兰)

“名牌”靠什么作证

  作为3·15的余绪,“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公布40种“首批涉嫌虚假宣传,名牌称号无根据的‘世界名牌’和违规‘中国名牌’、‘中国公认名牌’”名单,在市场和业界引起强烈的反响,据榜上有名的格兰仕公司宣称,上述“黑名单”公布之后,“格兰仕的内部工作几乎全部停顿下来,有顾客要求退货,有商场要求撤柜,工商部门也来查处……”而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有关负责人则对追踪报道此事的媒体表示:“这次曝光并不涉及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而该“曝光”举动之所以在社会上引起比较大的反响,则是“由于一些媒体曲解了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本意”。如此看来,一次慎重而且有严格所指的“曝光”,却导致市场对所涉及企业的全面否定,不光被曝光的企业叫屈,好像曝光者自己也有些惊诧莫名。

  可是,这样的结局其实是可以预见得到的。在已经被“虚假”折磨得十分脆弱和敏感的市场中,任何涉及“虚假”的指控,都足以陷涉案者于危险的境地。尤其对于凡事都习惯于向“权威部门”求证的中国消费者来说,指控企业盗用或伪造权威认证,是杀伤力极大的一着。即使没有媒体对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本意”的曲解,被点名的企业也注定难逃一劫。

  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指控来看,此次被点名的企业可能涉及两种“虚假宣传”:即“无根据的‘世界名牌’”和“违规‘中国名牌’和‘中国公认名牌’”。而在这三种“名牌”中,“世界名牌”是注定没有“根据”的,因为至今没有哪家世界级的“权威部门”,搞过什么世界名牌的评选或认定。后两项“名牌”则是有“根据”的,所以才有“违规”之说。不是由市场口碑,而是由“权威部门”评选名牌,不知道是不是中国所独有,但一定是中国最极端。消费者在对企业宣传失去信心的时候,就只好转而相信权威机构的评选。然后是机构越来越多、评选越来越多,终于连“权威机构”也失去了权威,只好由最权威的机构统一收回“权威权”,让所有“中国名牌”一律出自自己的门下。所有“中国名牌”统一出自由国家质监总局授权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实际上是动用政府信誉为对“名牌”进行担保。大量本来应该由市场或社会自行协调、规范的事情,最终都不得不转变成政府行为,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所特有的现象,而由政府信誉为产品质量担保,可算是其中最极端之一种。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中国名牌产品的用心固然可佳,但将政府信誉用于这种过于具体的事物,其实有巨大的风险。如果由政府权威部门认定的“中国名牌”产生质量问题,或有人冒用其名义,政府有关部门准备承担连带责任吗?如果并不准备承担,那么企业的错误行为岂不将直接导致政府信誉的受损?

  对于名牌问题,有关部门要做的不是在收权与放权之间踌躇,而是应该根本取消任何名牌评选,把评价交给市场,把“名牌”交给口碑。到那时,所有消费者都会知道,任何企业关于“名牌”的宣传都是“无根据”的,于是也就无当可上。而到那时如果还有什么“无根据名牌”的曝光,也就成了无中生有,相信也不会有人再搞。
(北京青年报/张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