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你不道德! 马云,你还真不道德!!
马云不道德?此话怎讲?
有人告诫我不能写这样的文章,因为马先生可是当今互联网行业举足轻重的人物,不说德高望重,至少也是威震五洲,与他挑战岂不是螳臂当车?我说:我不担心!有争议是好事。
马云何人?杭州人,一个其貌不扬小个子的男人,做过老师,留过洋,创建了阿里巴巴公司,创造了许多互联网的神话,是很多创业者眼中的英雄。不可否认,马先生至今为止所做出成绩,的确是为世人所瞩目的;本人亦十分佩服。
那为什么说,马先生不道德呢?前段时间看了篇报道:1月22日凌晨消息,淘宝网昨晚宣布2007年销售额达433亿元,其销售额已高于家乐福的248亿元,居中国第二大综合卖场。淘宝网方面认为,上述数字意味着淘宝网用5年时间走完了沃尔玛29年发展历程。2007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GMV)突破433.1亿人民币,与去年同期交易额增长156.3%。这一数字高于华润万家(379亿元)、大商集团(361亿元)、家乐福(248亿元)、物美(231亿元),仅次于百联集团(771亿元)。(数据来源http://www.mayun.net/blog/u/taobao/archives/2008/200821384221.html)
厉害啊,厉害.....在看这篇报道前本人从来没有网络购物的习惯,也没有登陆过“淘宝网”;看了这篇文章后,本人立马就上去看看这所谓的C&C网站到底是个什么东东。这一上去,真是被迷住了,原来这上面包罗万象,啥都有卖的,小到针线,大到电器,什么彩票、宠物、手机、服装、化妆品等应有尽有;不用说,我也迅速加入了网络购物的大潮,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很短的时间本人从一个网购菜鸟变成了个网购大侠。
正当本人在网络上大淘特淘的时候,有件事情瞬间改变了本人对网络购物的看法。
那是在不久前的晚上,吾儿吃完了饭,磨蹭着来到我身边,照例进行我们晚上的游戏杀敌节目(使命召唤);期间休息的时候,冷不丁吾儿对我说想买个“奥特曼”;对于此要求,我向来都是予以满足,此类玩具可以开发智力,又能培养吾儿正义感,当然支持;正想着要去淘宝上看看,吾儿的一句话让我大惊失色:“我要买正宗的”;原来,吾儿的玩具大部分是去超市玩具专柜或专卖店购得,偶尔也会去路边摊或杂货铺购买;两者购买之玩具价格相差甚远,品质也是天上人间;因为盗版之玩具虽然形式上与正版区别不大,可是质量、做工是无法与正版的相比;吾儿才5岁,在玩耍过程中自然不会小心轻放,差不多时间买来的玩具,盗版的已经支离破碎,体无完肤;而正版的却还经久耐用;以至于吾儿在提出购买的要求后,要加个肯定词--正宗的。
当晚,我思绪良久......
纵观淘宝的网站,售卖的商品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厂家为拓宽销售渠道,以经销商的模式在售卖产品,这些产品与其在其它渠道售卖的产品品质、功能完全一样;第二种是一些不法商贩或个人,利用各种手段盗用、冒用生产厂家的品牌,售卖类似或盗版的商品,由于价格优势明显,自然销售很旺。大部分在网络上购物的人就是为了贪图便宜(本人也不例外),用低廉的价格取得了正版商品大部分的功能,至少可以满足自己部分的虚荣心和快乐;岂不知,这样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
中国政府一直在提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自从加入世贸以来,打击盗版商品的声音不绝于耳,且查处的力度也越来越大;那些以盗版商品谋求暴力的企业和个人已经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处躲藏了。刚卸任的吴仪副总理也多次在官方场合提及对盗版商品的打击绝不手软。一个正版的产品从构思、研发、生产、宣传、推广期间要经历众多的环节,需要太多人付出艰辛的努力才会面世,而当这些人正准备享受丰收喜悦的时候,大量的盗版和仿制品却大行其道,盗取了本该属于他们的丰硕利润,此行为简直就是盗窃行为。众所周知,盗版的行为让电影、音乐、书籍的从业者几乎全军覆没,而这样的情况还在延续;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有人盗版宝马汽车,如果有,那可真是天下之大不幸。
淘宝网2007年销售额达433亿元,这个销售额里售卖盗版、仿版商品贡献了多少百分比,我没有数据不能下结论;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这个百分比是1%,那就至少有4亿多的正版商品受到了损失,如果是10%,那就至少有43亿的正版受到了损失;当马先生和你的团队欢呼雀跃创造奇迹的同时,有没有想过,那些受到盗版、仿版伤害的生产商正黯然神伤,痛苦不堪。
马先生的淘宝网已经成功运行了4年时间了,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创造了很多行业的腾飞(如物流业),也确实创造了很多的奇迹,提出了很多见解。可是,企业在创造价值的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有社会责任感;淘宝上众多商品盗版、仿版的现象早就该引起马先生及其团队的重视,而不是为了所谓的“赶英超美”,任其泛滥。往大了讲,这是纵容犯罪;往小了讲,是不道德。从技术角度来讲,对于管理泛滥的盗版商品肯定是“小菜一碟”,关键是愿不愿意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样的决定对社会一定是有帮助的;而对淘宝来讲,丧失了点击率,丧失了销售额,丧失了高速发展的机会。我想问:是企业的发展重要还是社会的责任重要,相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很多人也许会说,打击此类行为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情,让一个购物网站去承担辨别真伪的责任是否有点苛刻?坦白说,职能部门法律法规的滞后,也给了网络上盗版、仿版者可趁之机;但是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对消费者负责,企业诚信角度来讲;一个提供买卖双方交易、经营平台的机构,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哪怕这个机构是全免费的。
当今“诚信”已经成为企业的立足之本,而“诚信”的根本就是要“道德”;当马先生在诸多场合高谈阔论畅谈创业、理想、信念的时候,想用一句老话提醒您:不要总是拿着手电筒照别人,照别人的时候先拿面镜子照照自己。
马云,你不道德!至少你的宝宝不道德。
马云,你还真不道德
前几天本人发了篇愚文,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很多网友和朋友纷纷打来电话、发来邮件,有表示支持的,也有不屑一顾的,更多的是无可奈何;其实,当一个新生事物诞生的时候,一定会引发争议和看法,所谓百家争鸣,才能促进社会进步嘛。
再说马云,你还是不道德!为何?原因有二。
(一)支付宝
支付宝的推出是网络购物标志性的产物,它大大提高了网络购物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它存在的巨大风险。按前文所述,淘宝2007年销售额高达400亿,如果以90%的购物人群使用支付宝支付货款,金额达360亿,平均每天为1个亿左右,粗略估计从消费者订货至收到货物成交以4天为周期计算,淘宝至少有4个亿的流动资金可以挪作他用(实际是否有挪用,本人不得而知);4个亿的资金按现在的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整存整取一年期的利率为4.14%,折算人民币大约为16560000元,我想问问马先生关于这笔利息收入是如何做账的?这钱到底是消费者的钱还是淘宝的合法收入?(利率数据来源http://www.icbc.com.cn/other/rmbdeposit.jsp)
支付宝的所得还远远不止上述数字,因为很多的消费者在使用支付宝购物的过程中,会有些余额一直留在支付宝里;按一个消费者留在支付宝的余额以5元计算,淘宝现在估计有1000万个注册用户,算20%的活性用户来计算,留在支付宝里的余额就又高达10000000元。这些钱年复一年利滚利的,10年下来可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
由此可见,支付宝已经成为淘宝的重要敛财工具,这些钱的去向、使用,马先生是否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明和解释?这样不明不白的,不该是英雄人物所为,倒有点象《鹿鼎记》里那个“韦小宝”,打着正义的旗号,暗地里却专门干些鸡鸣狗盗的事情。
支付宝的存在还给中国的金融系统制造了不稳定的因素,很多以前必须通过银行汇款的现金业务,由于有了支付宝的存在,可以不用缴汇款手续费了;只要在淘宝上注册两个支付宝的账号,两个在异地的朋友互相拆借资金,不仅速度超快还不用缴纳汇款手续费,真是一举两得。
(二)税务问题
网络购物涉嫌逃税、漏税一直是个老话题了,也是政府部门一直在关注,苦于立法的滞后一直没能解决这个顽疾;根据税法的规定,任何个人或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只要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均会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淘宝去年的销售额为400亿,如果按10%的毛利计算,就是40个亿的销售利润,按照17%的增值税来纳税就是6亿8千万的税收被偷漏了;由此可见,淘宝上的经营者已经成为中国最为明目张胆的不法商人,偷漏税之金额令人咋舌;无疑淘宝已经成为这些偷漏税者的庇护站,保护网。对此状况,难道马先生不知道?还是知道,只是不愿意正面面对而已。
有人说,这事关马先生何事?
我想请问,如果是百货大楼或批发市场的经营户没有办理任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该百货大楼或批发市场会同意让该经营户开张营业吗?答案很简单,不可以。那为什么淘宝就可以允许这样的行为大行其道呢?
依笔者愚见,绝不是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马先生教过书、留过洋,不可能不知道这么简单的法律常识;还是道德问题,因为要赚“黑心钱”,所以对这些违法行为只能听之任之,睁只眼闭只眼。
马先生是互联网行业的领军人物,当他在众多场合高谈阔论自己的创业史,当他意气风发畅谈理想的时候,不知道马先生有没有反省过自己现在经营的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我想不管怎么样,态度决定一切;也许凭借马先生个人的能力无法完全杜绝不规范的行为,但是只要有行动就一定会有改变,哪怕只改变了一点点;最让人不可接受的是,明知故犯;何况明知故犯的还是个公众人物创造的公众企业。
马云,你还真不道德!